时间:2021-06-15来源:浏览量:1860字号:AAA
好消息!残疾人这项补贴要来申请啦!
从现在开始,残联部门对通过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安置的残疾员工,每年按照当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021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可申请2020年的缴费补助,请及时前往区残联指定业务科室办理。
晋安区残疾人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补贴对象(以下均需满足):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具有晋安区户籍,持有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三)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按照当地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请时间:
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四、申请材料:
(一)《福建省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就业登记);
(三)第三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残疾人本人农业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年度在社区已申领社保补贴的,不能再申领。
五、咨询电话:
电话:87503742
六、办理地址:
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残联就业中心